中新網6月6日電 據(jù)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一名洪姓男子今年2月凌晨戴上假發(fā)持空氣槍到基隆市一間檳榔攤搶劫,得手8800元(新臺幣,下同)和商品后揚長而去,警方當天下午在新北市住處將他逮捕送辦;基隆地院審理后,判洪姓男子7年徒刑。
檢警調查,洪姓男子2月6日凌晨搭乘出租車從新北市樹林區(qū)到基隆市暖暖區(qū)一間檳榔攤外下車后,凌晨2時35分先戴上假發(fā)以掩蓋真實身份,再進入檳榔攤內向趙姓員工佯稱欲購買香煙、蘆筍汁及打火機。
待趙姓員工將商品放在桌上時,洪姓男子立即持空氣槍抵住趙姓員工大腿,要求交出現(xiàn)金,得手8800元和桌上商品逃離現(xiàn)場,警方獲報調閱監(jiān)視器畫面,當天下午6時15分在新北市樹林區(qū)住處將洪姓男子逮捕送辦。
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被告洪姓男子在偵查中、審理時對于犯罪行為坦承不諱,作案槍支經鑒定后雖不具殺傷力,但因與真實槍支外型相仿,將使一般人遭持以近身威嚇時無暇仔細辨識,誤認為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。
法院表示,洪姓男子正值壯年,不思考正當途徑賺取金錢,竟為取得金錢而持外表與真槍相似的空氣槍搶劫他人財物,嚴重破壞社會安寧秩序及影響被害人人身、財產安全,考慮被告坦承犯罪行為,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9000元等情狀,依加重強盜罪判處7年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